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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以法治为中心,共致和谐社会

    当今之世,人们都在热论“和谐社会”。窃以为,只有旗帜鲜明地以法治建设为政府的中心工作,才是达成和谐社会的不二法门。

    二十多年前,我国奉行“以经济为中心”的基本国策,实行改革开放,取得了巨大成功,创造了世人瞩目的经济奇迹。期间,虽经国际国内若干事件的冲击,但都没有动摇经济建设这个中心。现在,势易时移,“以经济为中心”已不合时宜。这是因为:

    首先,“以经济为中心”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。本来,人要吃饭,要穿衣,社会要以经济建设为重,这些都是天经地义的常识,就如白天出太阳、夜晚出月亮一样,是不言而喻的。中国社会几千年来,也都是将男耕女织、吃饭穿衣置于头等重要位置。只是十年文革,狂热推行“阶级斗争为纲”“政治挂帅”等愚民政策,造成黑白倒置,是非混淆,“经济”退居次席。当其时也,“以经济为中心”犹如春天的惊雷,将国人从精神桎梏中唤醒。此后二十多年,在此大纛指引下,民族的创造力得以充分发挥,国家物质财富显著增加,国力渐次增强,中华民族全面复兴的曙光已经隐现。于此可见,我国之有今日,“以经济为中心”的适时提出,居功至伟。然而,时至今日,国人的思维已复归常态,发展经济之重要,已是妇孺皆知,无须强调。

    其次,过分强调“以经济为中心”,无助于政企分开,且在某种程度上加剧政企不分。二十多年来,我国一直处于不停顿的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,并且,改革尚未有穷期。而改革的一个重大内容,就是政企分开。但在目前阶段,我国的体制改革难有突破,何故?因为一切“以经济为中心”。各级政府部门在“以经济为中心”的幌子下,更加肆无忌惮地介入企业活动。企业,尤其是国有企业,依然在很大程度上附庸于政府。正因为政企不分,且政府官员掌握着大量经济资源,因此,钱权交易频仍,腐败行径层出不穷。

    再次,单纯强调“以经济为中心”,易导致贫富差距拉大和阶级分化,激化社会矛盾,加剧利益冲突。因个体的自身差异而导致贫富悬殊,这是自然的,不可避免的,也是能让人接受的。但是,因起点不同,造成结果不公,因规则歧视,造成竞争不公,因公权私用,造成贫富贵贱殊途,等等,则都是令人不能接受的。长此以往,后果将是灾难性的。

    总之,拜“以经济为中心”之赐,成就今日我国整体上接近小康的局面;也因“以经济为中心”的先天不足,致使整个社会弥漫着不和谐的嘈杂之音。我国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,在此新时期,“以经济为中心”已不堪其任,创造和谐社会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新国策——以法治建设为中心。理由是:

    1、“以法治为中心”,可以最大限度地整合国内力量。随着经济的发展,我国的社会结构、社会形态、权力基础等都在发生变化,中产阶级在快速形成过程中,行政权力虽然还居于支配地位,但资本的影响力日益扩大。不同的利益集团,在要求着各自的话语权。另一方面,地域差别、贫富差距在急速扩大,极易造成整个社会的情绪失控,矛盾激化。“以法治为中心”,要求各级政府从经济事务中解脱出来,大量裁减冗员,形成“小政府”格局,并专注于法治基本建设,使整个社会在法治框架里均衡发展。

    2、“以法治为中心”,可以大大加强对港、澳、台的吸引力,促进祖国统一。香港、澳门虽已相继回归祖国,但因与内地实行不同的社会制度,摩擦时有发生。尤其香港,因其国际大都市的地位,一有风吹草动,便为国际瞩目。要从根本上解决内地和香港之间因体制而生的摩擦,也惟有全面实行法治。“一国两制”成功的解决了香港回归问题,但一个国家不能长期实行两种甚至多种社会制度,法治,应是最终的唯一选择。

    这同样适用于台湾问题的解决。两岸统一,这是历史的必然,而和平统一,则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。如果我们不断提升法治水平,就会不断增强台湾的认同感,和平统一的前景就会进一步扩大。

    ?3、“以法治为中心”,可以极大限度地消除来自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压力。中华民族正面临着全面复兴。中国的崛起,正在逐步打破、并最终彻底打破现有国际政治、经济大格局,也必将瓦解美国的全球霸权。因此,美国会竭力遏制中国的崛起。当然,在军事力量作后盾的背景下,它会以冠冕堂皇的理由——诸如人权、民主、自由、法治等,来干扰中国的发展。不仅如此,它还会以这些所谓“共同价值观”,鼓噪西欧发达国家参与围堵中国。虽然美国惯于以人权、民主、自由、法治等之名,行干预、压制甚至入侵它国之实,其根本目的还是在于攫取利益、维护霸权,此所谓“司马昭之心,路人皆知”。

    但是,对它的这套做法,虽然心知其非,人们却很难在理论上予以驳斥。如果我们在法治建设上取得实质性进展,真正成为一个法治国家,则我们不仅可以争取到欧洲国家作为盟友,且可以大量卸除来自美国的政治压力,剥夺其话语霸权,使其丧失遏制中国的合“理”合“法”的借口。很显然,就我国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而言,如果不遭遇美国的全力遏制,那么,我国的崛起将顺利得多。

    五十年来,我国先是经历了“以阶级斗争为纲”,其结果几乎是四大皆空(两弹一星除外);继而是“以经济为中心”,其结果是仓廪日充,国力日强,但社会基础并未夯实,不足以承受整个中华民族崛起之重。鉴此,我们应顺势而为,及时地、果断地将政府工作重点转移到“以法治为中心”上来,同心同力,共铸中华民族的千秋大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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