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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持不同政见者”
所谓“持不同政见者”,从字面上理解,就是指那些与执政者意见不同,并敢于公开表达的人。在君主专制时期,不论是我国,还是国外,“持不同政见者”层出不穷,络绎于途。而统治者对待“持不同政见者”的原则立场,基本上都是一致无二,那就是残酷镇压,无情打击,因为在他们看来,只有他们自己作为统治者、“执政者”,才能有“政见”,而治下的臣民,无非布衣、黔首、草根,是不配也不该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包括“政见”的。一旦发现谁有了不同“政见”,“执政者”使用最多的手段,当属“流放”:我国南方“瘴蛮”之地,俄罗斯寒冷的西北利亚,英、法等西欧诸国的海外荒岛,等等,都是“持不同政见者”的栖身之处。那时的“持不同政见者”,都是最危险的“另类”,其悲惨待遇,比起今天我国的SARS病毒、AIDS病毒随带者来,犹有过之而无不及。实际上,在统治者看来,“持不同政见者”就是带有思想病毒的人,他们的“政见”,如果流传开来,是会导致“正常”的统治秩序崩溃的。因此,必须将他们隔离起来,将他们异地流放,甚至将他们彻底“封口”——从肉体上予以消灭。古今中外,有多少“持不同政见者”跋涉奔波于流放途中,有多少独立思考、装满“不同政见”的头颅,被专制的利剑和绞索无情扼杀。
作为人类历史的继承者,我们应该对所有的“持不同政见者”的挑战勇气表示钦佩。对那些执著于人类的理想和未来并因此而受到迫害的“持不同政见者”,我们更应该表示出崇高、诚挚、永久的敬意。是他们的存在与消失,使人类的生存质量一步步得到提高,是他们的思想的光芒,一点点驱散人类前进途中的黑暗与迷雾。他们不是应该被隔离、被铲除的“另类”,他们是人类的先知,人类的精华。一个接一个的“持不同政见者”,犹如一个个路标,矗立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,控诉着专制和愚昧,指示着人类前进的方向。
借助于“持不同政见者”思想的力量,人类走出了中世纪的阴霾,催生了民主体制。而民主原则的产生和确立,则从制度上彻底终结了“持不同政见者”。在民主体制下,人人可以自由的呼吸,自由的生存,自由的思想,自由的说话。在此体制下,不存在“持不同政见者”,也可以说人人都是“持不同政见者”;没有了唯我正确、拥有“持不同政见者”裁判权的执政者,也可以说人人都是“执政者”。因为政府是选举产生,政府的运作受到民众的监督,政府的权利和义务有明确的约定。而所有这一切,都受到宪法和法律的切实保障。没有任何人游离于宪法和法律之外。不存在没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。做一个“持不同政见者”,在民主体制下没有了任何意义,因为在民主制度下,持有任何“政见”,都是每个公民不容侵犯的合法权利。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进步。
遗憾的是,这种两千年前我国的圣贤们就心向往之的“王道”、“乐土”、“盛世”,虽在异邦番域实行已垂三百年,但至今并没有在我华夏神州出现。在目前的我国,人们依然不能无所顾忌、随心所欲的公开发表“政见”,“持不同政见者”依然承受着他们独特的痛苦和光荣。高压之下,很多人无奈的沉默,很多人绝望的死去,很多人徒劳的挣扎。还有一些人,则“誓将去汝,适彼乐土”,冲破藩篱,漂洋过海。这些客居异国的人,不是怀揣巨款的贪官污吏,不是手沾鲜血的刑事犯,他们之所以有家不能居,有国不能投,仅仅是因为他们有不同的“政见”!仅仅是因为他们是“持不同政见者”!历史,在这里依然带着血腥味和腐败气息地延续着。居住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,他们是如此的令人悲悯,因为稍不留神就会被指为“持不同政见者”而遭受牢狱之灾(如“彭水诗案”的当事人);他们又是如此的“幸运”,因为他们竟有如此多的机会,成为背负人类苦难的“持不同政见者”而受到人类的瞩目和敬礼。
但愿这只是一个历史的过程。但愿这个过程转瞬即逝。但愿“和谐”的风,吹落“持不同政见者”背上沉重的十字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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