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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鄙视“党内民主”

    在中国要不要民主,如何推进民主的问题上,有一种观点颇为流行:先实行党内民主,取得经验后再在全国范围内实行。这种观点,貌似老成谋国,实则是对公民权利和民主精神的嘲弄、亵渎和背叛。

    何谓民主?从字面上看,其含义简单而又明了:所谓民主,就是由公民(或者说老百姓)自己做主。也就是说,民主权利的拥有者,就是每一个公民。这种权利,是法治社会里每一个公民天然拥有的,是与生俱来的,并不由任何外力赐予,也不由任何外力所剥夺。一个公民,即使他头上光秃秃的没有任何乌纱帽,甚至连一根羽毛都没有(例如各种所谓党证);或者,即使他穷得口袋里连一个硬币都没有,他也依然和那些位高权重者、富可敌国者一样,拥有平等的民主权利。这一点,应该是民主教程里最基本的教义。

    但在“党内民主”论者的字典里,民主却成了稀缺的、昂贵的奢侈品。享受民主,也要依身份地位而渐次进行。一条“党内外”的黑线,将民主河流生硬的分成泾渭。民主权利的天然拥有者——普通老百姓,就这样在理论上也轻易的被剥夺了获得民主的希望,虽然他们在现实中从来就没有拥有过这种权利。

    这些“党内民主”的鼓噪者,为什么如此公然剥夺普通老百姓的民主权利呢?因为他们习惯于在等级制下的思维;也因为他们从根本上蔑视老百姓的心智,漠视老百姓的权利;更因为他们惧怕民主制度的全面、彻底实行。他们名义上是赞成民主,要逐步实行民主,实际上是抗拒民主,阉割民主。因为普通平凡的“民主”,一经“入党”,便也神圣起来,并在“党纪”约束下,很自然的被束之高阁。而党外的民众,便在麻痹中绝望于民主。

    对这种假借“党内民主”之名,以售其独裁全国之奸的言论,本人强烈愤慨之,轻蔑鄙视之!

    2007/10/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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